國內各省的農村污水處理標準因為水體環境的不同有著細微的差異,同樣的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在某些排放指標寬松的省份是達標排放的,然而到了一些指標很嚴的地區則難以通過驗收。因此對于污水處理設備廠家和項目建設方而言,深度理解各地區農村污水處理標準的差異,才能更好地為當地水環境改善改善提供支持,今天力鼎環保給大家分享的是全國農污排放最嚴標準:北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612-2019)中的污染物要求。
新(改、擴)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規模大于500m3/d(含),水污染物排放執行DB 11/ 890—2012表1的規定。
2規模小于500m3/d(不含),水污染物排放執行表1的規定。具體要求如下:
a)出水排入北京市II類、III類功能水體執行一級標準。其中,規模在50m3/d(含)- 500m3/d(不含)執行A標準,規模在5m3/d(含)-50m3/d(不含)執行B標準。
b)出水排入其它水體執行二級標準。其中,規模在50m3/d(含)- 500m3/d(不含)執行A標準,規模在5m3/d(含)-50m3/d(不含)執行B標準。
c)規模小于5m3/d(不含)執行三級標準。
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1、2014年1月1日(含)后建成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的,水污染物排放執行表1的規定。具體要求如下:
a)規模大于500m3/d(含),出水排入北京市II類、III類功能水體執行一級標準A標準,出水排入其它水體執行二級標準A標準。
b)規模小于500m3/d(不含),按4.1.2要求執行。
2、2014年1月1日(不含)前已建成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的,水污染物排放執行表2的規定。具體要求如下:
a)規模大于5m3/d(含)、出水排入北京市II類、III類功能水體,執行一級標準。
b)規模大于5m3/d(含)、出水排入其它水體,執行二級標準。
c)規模小于5m3/d(不含)執行三級標準。
以上就是北京農村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的細節,如果你還在為尋找優質的農村污水處理設備而煩惱,歡迎致電咨詢力鼎環保。力鼎環保專注分散污水治理,集設備研發、生產、銷售及運營服務于一體,過去10年我們的足跡遍布全國,承建并協助建設了數百處優質的農村污水處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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