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控制污染,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加強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排放控制和管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新疆的地方標準。力鼎環保的研發也在第一時間研讀了新疆標準,下面介紹該標準的具體內容。
該標準鼓勵對人口規模較大、集聚程度較高、經濟條件具備的村莊開展生活污水的集中式收集,經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或回用。建議人口規模較小、居住較為分散、地形地貌復雜的村莊,采用分散式處理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或回用。此外提供餐飲服務的農村旅游項目的生活污水、家庭農副產品加工廢水需經格柵、沉砂、隔油等預處理后方可納入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范疇。
根據新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排入地表水環境功能敏感程度、污水處理規模以及出水綜合利用方式,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標準。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后用于灌溉,控制指標推薦限值分為A、B、C三級。
以上就是新疆農村污水處理標準的主要內容,更多污水處理排放標準問題請關注力鼎環保。江蘇力鼎環保專注于農村污水處理,以嚴苛的工匠精神來打磨每一套污水處理設備,用負責任的心態來建設村鎮污水處理項目。